① 按需通过不同平台自助下单;
② 致电航空公司服务热线400-9020-339,提出飞行意向。
乘客需提前30分钟到机场或起降点,起飞前15分钟停止办理登机手续。
① 机场登机手续:
将订单、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交给机场值机人员核对换取登机牌。
② 起降点登机手续:
将订单、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交给机场值机人员核对后根据安排登机
① 行李、人员过磅称重,由值机人员进行登记(疫情期间需要登记乘客体温及出示粤康码/形成卡绿码。
② 如行李超重,需乘客对行李进行减重;
③ 按照安检员指令进行安全检查;
④ 过安检后进入候机室隔离区(起降点登机的乘客进入候机车辆等候);
⑤ 禁止携带违禁品乘坐飞机。
观看安全录像或听取工作人员的安全讲解(附:乘客观看录像签名表)注:安全录像需根据不同机型变更视频细节。(观看时间约7-10分钟)
① 穿好救生衣(如海域飞行),戴好耳罩,关闭电子通信设备或开飞行模式;
② 在工作人员指挥下按次序登机;
③ 按工作人员的座位安排就坐后,系好安全带;
④ 全程禁止吸烟。
① 乘客必须听从机组人员指挥;
② 乘客不得触动机上贴有警告标志的装置;
③ 不得擅自打开机舱门;
④ 不得干扰机长操作。
飞机到达目的站后,由工作人员打开舱门,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离开停机坪后到指定地点提取行李。
No content
这是乘坐直升机的一般安全要求,不是直升机飞行的所有安全预防措施。飞行员应提供有关直升机特性的飞行前安全解说回答一些相关飞行的补充问题。
① 登机前应自行申明身体情况,并认真填写信息登记表。对于孕妇、患有心脏病、高血压、严重恐高症和严重晕机病等疾病,以及在15日内有创口手术的旅客,禁止登机。
② 无成人陪伴儿童、病残游客、孕妇、盲人、聋人或犯人等特殊游客,只有在符合公司规定的条件下经公司预先同意并签订免责协议、做出安排后方予登机。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游客安全的游客,公司不给予登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能乘机的乘客,公司有权拒绝其乘机。
③ 登机前所有乘客必须观看直升机特定解说录像。
④ 行李和人员必须分开计重。
⑤ 任何爆炸性、放射性或者其他危险品必须告知协调员并告知飞行员,为达到最小的人员风险严格执行危险品的安全运输。
⑥ 所有乘客必须允许检查行李,否则不予通行。
① 起飞前所有的货物必须安全绑好。
② 在直升机降落前保持机坪和跑道清洁无杂物。
③ 飞行员的职责:在整个飞行过程中,飞行员对飞机和乘客负责,并提供完整的解说,包括救生衣的使用方法。
④ 在飞行员视野范围内靠近和离开飞机,不能擅自走到飞机的尾桨和尾梁下。
⑤ 未经飞行员和基地工作人员允许,乘客不得擅自登记或下飞机。
⑥ 在整个飞行过程中必须绑紧安全带,飞行员有其他指令的情况下除外。
⑦ 海上飞行旅客必须全程穿戴好救生衣。
⑧ 在登机、飞行中、离开飞机必须佩戴听力保护器(耳机)。
⑨ 在飞机上、停机坪/跑道处禁止吸烟。
⑩ 不要带帽。
⑪ 确保松散物品的安全绑紧,以免被绞到飞机的旋翼中去。
⑫ 关闭个人电子通信设备。
① 直升机滑回停机坪后,经机长允许后方可离开直升机,且要跟随公司安全人员引导线路离开飞行区域。
② 接近和离开飞机时弯腰,禁止在直升机旁逗留,禁止接近直升机中后部,禁止接近尾桨。
① 在紧急降落时,一定要确保系好肩带/安全带,坐在座位上。否则旅客会被抛向机舱一侧,驾驶员容易失去控制。
② 做好迫降姿势
③ 在有必要撤离飞机时,驾驶员会发出所有必要的撤离令。但如果机长失去行为能力,那么乘客就必须主动保证自身安全。
违禁物品就是为了保障航空安全,由国家或公安部、民航局制定的有关法律、法令、通告和内部规定中,明文规定禁止旅客随身带上飞机或在托运行李物品中夹带上飞机的物品,通常包括枪械、弹药、管制工具、利器、易燃、易爆、腐蚀、毒害、放射性、传染和其他危及飞行安全的物品。这些物品如果被犯罪分子所利用,将对航空安全造成威胁。种类有:
① 枪支和警械:各种类型的军用、民用枪支,包括气枪、运动抢、猎枪、信号枪、麻醉注射枪、样品枪和逼真的玩具枪等。
② 弹药和爆炸物品:炸弹、手榴弹、子弹、照明弹、教练弹、烟幕弹、炸药、火药、引信、雷管、导火索、导爆索及其他爆炸物品和纵火器材。
③ 管制刀具、匕首、三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属于管制刀类的单刃、双刃三棱刀)。
④ 易燃易爆物品:酒精、煤油、汽油、硝化甘油、硝铵、松香油、橡胶水、油漆、白酒、丁烷液化气罐及其他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硫化磷、铬粉铅粉、闪光粉、黄磷、硝化纤维胶片、金属钠、金属钾、烟花、鞭炮等。
⑤ 毒害品:氰化钾、砷、有毒农药、氯气有毒化学试剂,灭鼠药剂等各种有机、无机毒品。七、氧化剂:烟雾剂、发光剂、过氧化钠、过氧化钾、硝酸氨、过氧化铅、过氧。
⑥ 腐蚀物品: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有液蓄电池等具有腐蚀作用的物品。
⑦ 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射性物品。
⑧ 易传播病毒的物品:传染性细菌、病毒和带有活病原体的物质等。
⑨ 其它危害民用飞机安全的危险物品包括有特殊刺激性气味的物品和腐蚀性物品和民航总局公告的违禁物品。
可携带的锂电池可以作为手提行李携带含不超过100Wh锂电池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照相机等个人用便携式电子设备及备用电池登上客机。
(可携带的实例图)
限制携带的锂电池电极粘贴经航空公司批准,可以携带含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锂电池的电子设备登机。每位旅客携带此类备用锂电池不能超过两个,且不能托运。
(超过100Wh的大电池图例)
禁止携带的锂电池禁止携带或托运超过160Wh的大型锂电池或电子设备。
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中。
违规携带锂电池,将危害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后果,将受到法律制裁。
No content